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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塑令”的尴尬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大章 发布时间:2008-06-09 21:47 更新时间:2008-06-09 22:00
  本作品所属分类:杂谈
 
    执行“限塑令”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除大部分超市的塑料袋向消费者收费,其他诸如菜市场、点心店、医院等处的塑料袋还是不收费的。令人不解的是,各类媒体的报道基本都是围绕塑料袋收费、罚款之类的消息,几乎看不到对制造污染的源头—塑料袋生产企业如何应对“限塑令”的新闻。轰轰烈烈的环保革命,竟因立法与执法的脱节而面临事与愿违的尴尬。
    用塑料袋购物,作为一种方便实用的生活方式,在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现在很多城市中的多层住宅设计已经完全取消了用于倾倒垃圾的垃圾道,传统的簸箕也已经从很多家庭中消失了多年,塑料包装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现在媒体似乎在传递这样一个误导人的信息,就是以前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免费塑料袋。其实,稍微有一点商业常识的人都知道,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塑料袋并非免费,只不过是把塑料袋的成本计算进了商品价格中间,就象商场内的照明设施和电梯一样。如今,“限塑令”却让商家提供了合法敛财的机会,(一两角成本的塑料袋卖到五角到一元甚至更高),等同于商家在塑料袋上向消费者收取了两次费,难怪有消费者质疑此次“限塑令”是一种“强制的”变相涨价行为了!
    其实,解决任何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抓住它的源头,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正本清源,所谓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治理污染也一样,不从污染的生产源头抓起,却强制要求商家向消费者收费,寄希望于消费者一夜间改变多年的生活习惯,这无异于是舍本求末,不但民众一下子难以改变,而且实际效果也令人怀疑。如果国家把治理污染的主要精力和重点放在治理污染源头上,肯下大力气铁腕治理企业生产有污染的塑料制品(历史经验证明,一旦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所产生的阻力足以使好的政策流产),市场断绝了污染塑料袋的供货来源,商家必然会另辟蹊径,自己找出即经济又实用的替代品,这样一来,不但“白色污染”可以根治,而且又不必强迫改变民众的生活习惯。
    “限塑令”的立法设计没有问题,立法者也清楚生产销售是产生污染的总源头,只可惜在执行中却把主要的板子错误地打在了消费者的屁股上。
    这就是“限塑令”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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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有道理
限塑需正本清源,环境保护要从源头入手.
发布者:游客:海嫂 (2008-06-10 22:51)
“限塑令
“限塑令”的尴尬折射出管理部门执政能力的严重欠缺!
发布者:游客 (2008-06-10 18:09)
您好。
您的此篇大作已经被推荐至东方网上海频道首页。希望您能继续创作作品与大家共赏,并感谢您对东方网博客的关注。
发布者:blog小编 (2008-06-10 11:26)
3个,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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